“快,疾风再跑快点!”春日的风有些凉,檀昭骑在高头大马上,感到畅快极了。
这马是蒙古进贡的宝马,自康熙把它赐给檀昭后,檀昭每次骑马都会选择它。虽然宝马的主人是檀昭,但它的名字却是康熙起的。这自然也是檀昭向康熙撒娇得来的结果,能够被皇帝赐名的宝马可不多。
“殿下,那边又有两只白色的兔子!”檀昭的身边自然跟着人,看到两只兔子向那边逃窜,福康容便大声向檀昭道。
这跑马场在郊区,它的四周是灌木与深林,跑出一两只猎物也并不奇怪。但接二连三地碰见白色的兔子,就有些奇怪了。在檀昭今天跑马的短短时间内,这已经是她碰见兔子的第三回。难道是谁捅了兔子窝不成?
檀昭自己的毛发是白色的,她自然尤其喜欢白色的东西,这在宫中早就不是什么秘密。作为一只狐狸,喜爱兔子也是当然,若是在旁些时候,檀昭早就奔着那边去了。
但今天哥哥另有安排,檀昭只是贪玩又不是傻,她便当做没有听见福康容的话,骑着马朝向另外的方向。而从福康容的表情也明显可以看出,他是愈发着急。
檀昭这边还在骑着马,她就看到哥哥身边的苏培盛也骑着马追过来了。“吁”地一声,檀昭便把马停下。
“奴才给公主殿下请安,公主殿下骑马的姿势真真是英姿勃发,”苏培盛见七公主停下,他勒紧马脖子,便从上面跳了下来。
“奴才是四阿哥派过来给公主殿下您送热茶与点心的,还请公主享用。”说着,他就从他马背后绑着的包裹里,拿出了水囊与点心盒子。苏培盛能够成为四阿哥的贴身大太监自然有两把刷子,那些点心整整齐齐地码在盒子中,一点都没有碎。
跑了这么久马,檀昭也是有些渴了,她身边的侍从虽然也带了茶水与点心,但那些到底不够四阿哥带来的新鲜,檀昭左手拿着水囊,右手捻起一块又甜又软的白糖糕,就十分豪迈地吃了起来。
而等到檀昭吃饱喝足,苏培盛收拾好水囊与点心盒子后,他就恭恭敬敬地对七公主说,“四阿哥还吩咐奴才跟殿下说,那些灰毛兔子已经被四阿哥抓住,殿下现在可以尽情地玩了。”
“是吗?”檀昭闻言眼睛便是亮了亮,“走!我们继续跑马!”说着,檀昭一个漂亮的翻身,便跳上了马背。
而这一次,在福康容再次喊有白色兔子时,檀昭想也没想,就直接追着那两只兔子去了。
那两只兔子也是厉害,它们七拐八弯地,竟是想要把檀昭一行人带入到跑马场与深林交界的地方。就好像那些兔子是人养的一样。
“殿下,前面临近林子,不可再走远了!”檀昭身边的侍卫在劝说,但檀昭却说不要紧。
而在檀昭一行人继续深入时,外面有两个人,却在观察着她们。
“回眸一笑百媚生,洛神也不过如此了,”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看着肆意的七公主殿下,不禁赞叹道,“人人都说当今七公主好颜色,如今一见,竟然要比那传闻还要让人惊艳百倍。”
当朝来说,对美人赞叹是一种流行而非冒犯,若不是大仇还未得报,他甚至想要当场做一首赋以抒胸中的惊叹。这个书生身高很高却有些瘦,看上去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。
“怎么?福明浩,你这是想要尚公主了?”听到瘦弱书生的话,他旁边那个身上沾着血的少年就调侃道。
那少年不过十六七的年纪,却已经长得五尺多高,他的头发有些卷曲却乌黑茂密,那高挺的鼻子和薄薄的嘴唇会让他显得有些薄情,但那剑眉下黑白分明,似醉非醉的桃花眼却总能让人为他而心神激荡,他的皮肤是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白皙。
但若有人因为他的年少与外表而轻视于他,便只能大难临头了。在他脚下的那只血粼粼的吊睛大白虎就是最好的警示。那只大白虎被他先用箭射伤眼睛,因为怕白虎伤到远处的公主,他甚至还跳下马,直接上手把老虎给一拳一拳地打死。
少年天生神力,在他六岁时,便能独自抬起八足的大鼎了。
这只吊睛大白虎便是福康容的后手,四阿哥自然不可能只派两个人去处理这只大白虎,但这个少年太骄傲了,他根本不屑于跟别人合作,他一马当先地把众人甩开后,就直接就地解决了那只大白虎。而把这只大白虎的尸体留下,自然是为了等下教训福康容。
“放肆,七公主...七公主乃是金枝玉叶...”原来那个瘦弱书生正是福康容的堂弟福明浩。听到同伴的话,他还憋红了脸。
“不过,这个公主殿下的姿容确实绝世...”虽然眼睛不自觉地跟随着那道明艳的身影,但少年还是按捺住他心中的悸动,公主可不是那么好尚的。
“亮工,你还说我,你远在湖广有所不知,七公主现在年纪虽小,但从皇宫大门到京城大门,想要尚公主的人都不一定能够挤得下呢。”少年慕艾,福明浩自然不服气。
“我本就有惊世之才,又何必去尚公主来掩盖我自身的才华?”那个叫亮工的少年骄傲地说,他喜公主好颜色,但他更爱驰骋天下的感觉。若要他放弃天下,那便真真是爱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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