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倒是句大实话,圣人都还有自私的时候,何况还是普通凡人,七情六欲,也原本就是人之常情,只不过,像金世清这样的,利用自己的家世优势,通过一些卑鄙的手段,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势必也就会损害到其他人,比如,被他胁迫的石倩,又比如,喜欢石倩的高卫风。
金世清继续跟吴昊讲起他当年跟高卫风的恩怨来。
在金世清续弦的大喜日子里,就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青人来闹场了。
而那年青人就是高卫风了,当时的高卫风只不过是一个学了几年武艺的乡间小子,他在金世清的续弦喜宴上耍起了酒疯。
他喝的颠颠倒倒,端着酒杯强行拦住了正在给宾客们敬酒的金世清。
“哈哈哈,金老爷,您老这年纪都能闻到棺材香了,还能喜得美娇娘,当真是可喜可贺啊,来来来,晚辈敬您一杯……”
金世清自然是知道高卫风跟石倩的关系的,两人是邻居,多年的青梅竹马,相亲相爱,高卫风跟金世清,一个少年郎,一个白须翁,高卫风跟金世清相比,最大的优势也就是年轻了。
俗话说得好,宁欺白须翁,莫欺少年郎,但事实上,在现实中,年轻这点优势,往往是敌不过高高在上的身份跟地位的。
曾经有位专家提过一个奇葩的观点,那就是,刚进社会的年轻人们,不应该跟那些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们去争女人,因为争也没用,反正是争不过,到头来只会自取其辱。
年青人们应该做的,是趁着年轻,一个人脚踏实地的努力,奋斗,等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,事业有成了,就能娶一个刚入社会的年轻小妹了。
对于这个奇葩观点,作者不予置评,毕竟作者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,跟那些专家们的脑洞相比,隔了不止一两个次元,他们的想法,作者看不懂。
高卫风就是专家口中所说的那种不自量力的年青人,金世清的喜宴根本就没有请他,但是,他就是耍着酒疯的来了。
金府的下人们自然是当即上前,要赶他走了,但是,高卫风毕竟是从小习武,手下是有点真家伙的,而且,下人们一围过来,他立马就掏出了准备好的一把大马刀,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,下人们也奈何他不得。
金世清忍着火道:“你到底想干什么。”
高卫风当着满堂宾客们的面,大声嘲笑道:“干什么,哈哈哈,也没什么,就是看金老爷你今天大喜,所以来特地来恭贺你而已,顺便跟你谈点心里话。”
金世清咬着牙道:“什么心里话。”
高卫风道:“我在来的路上,遇到一个养牛的,那养牛的告诉我,牛老了,就不能吃草了,再嫩的草它们也无福消受,就只能给他们喂麦麸熬的汤水,它们才能消化得了,
哎,其实要我说啊,像这种老牛活着还有什么用,地又耕不了,还整天想着吃嫩草,跟那些年轻力壮的牛争粮食,这不是浪费吗?还不如杀了卖肉的好,您说呢,金老爷?”
金世清一张老脸被他气的铁青,但是高卫风却全不管,继续在大堂上当众讥讽金世清,金世清终于忍不了了,当即大吼道:“今天谁把他的腿给打断了,老子给谁一千两!”
金世清一个文人都开口称老子了,可见他被气的有多重,他使出了有钱大爷们的杀手锏,一切用钱解决,你年轻有种是吧,老子不跟你比年轻,就跟你比钱多,看谁玩得死谁!
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很快,一大窝不要命的人就操起板凳棍棒上来了,高卫风今天来也是做好了拼命的准备的,结果,很快,就闹出人命了,高卫风杀了两个人。
石倩掀开了盖头,一个劲的哭着求高卫风快跑,高卫风想了想,便咬着牙跑了,没人敢拦他。
喜事上见了血光,金世清差点被气死,最后喜宴也就只能草草收场了。
吴昊心里暗暗道,想不到当初的高卫风,也曾对石倩如此的有情有义,肯为她这么拼命,难怪石倩并不想杀他,而只是想让他道个歉而已,大概也就是念在当初的这段情分吧。
但是,为什么后来高卫风又完全变了呢?
几年以后,天下烽烟四起,腐朽的隋朝奏响了它的葬歌,一日,蜀县被瓦岗寨的部队给攻占了,既然是农民起义,那自然就是专盯着旧朝代的既得利益者下手了。
金世清的府上被血洗了,没有道理可讲,就因为他有钱,所以瓦岗军要拿他的家产充当军饷。
金世清带着石倩躲在牛棚里,看着那些起义军在家里烧杀抢掠,不敢出来。
终于,到了下半夜,府上的人死的差不多了,三个瓦岗军的头目来到牛棚外。
为首的是一个不满二十的小将,名叫罗士勇,跟在他后面的则是高卫风跟严康。
原来,当年高卫风闹出人命官司逃走以后,就去加入了瓦岗军,不用说,这次就是在他的怂恿下,罗士勇才会下令将金世清给灭门的。
罗士勇很满意这一次的战果,说要不是高卫风告诉他,蜀县有金世清这么个为富不仁的恶霸乡绅,他们哪会赶来惩奸除恶,得了这么多的军饷,所以,他要重赏高卫风跟严康,两人在罗士勇身后一个劲的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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